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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法制網訊 記者徐偉 “站在這裡,我萬分後悔。十幾年寒窗苦讀,為了找一份好工作,卻因一時的貪念,把自己送進了牢房,我已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。”被告人廖某在法庭上哭泣著說。近日,重慶市梁平縣法院審結了一起貪污案,判處被告人廖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,緩刑兩年。
  廖某,碩士研究生,某公司銷售部經理。2010年廖某伙同汪某(已另案處理,原系梁平某鄉鎮農業服務中心主任)、盧某、張某等人,共謀利用汪某負責審核上報種糧直補面積的職務便利,採用虛報水田面積的手段,騙取國家種糧直補款,將種糧面積835.1畝申報為1021畝,虛報185.9畝,套取國家種糧補貼款39968.5元。
  法院審理認為,被告人廖某與國家工作人員勾結,利用汪某審核上報種糧直補面積的職務便利,伙同貪污,騙取國家種糧直補款39968.5元,其行為構成貪污罪。  (原標題:“研究生”經理騙取國家種糧直補款被判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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